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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吉林集安市招聘高中教师考试公告
2019-11-23 11:03:4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吉林 浏览次数:0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考试的视为无效。

  2.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或与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通报所在单位、学校。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3.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准确名称完全一致。

  4.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招聘考试

  考生凭报名信息表参加考试。

  (一)面试

  面试形式和内容详见附件1。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60分。

  面试时间:2019年11月29日下午1:00—3:50。

  面试地点:东北师范大学(自由校区)就业指导中心二楼221教室。

  面试形式:试讲和答辩,面试时间共10分钟。

  注意事项:考生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和报名信息表。未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不允许参加考试。

  (二)总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总成绩相同,进行加试确定体检人选(详见后续补充公告)。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

  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没有符合优先条件的进行加试(详见后续补充公告),以加试成绩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工作规范(试行)》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不合格的,择日复检。复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及格线以上人选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递补。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考务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日。

  七、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往届生办理聘用手续后直接到岗,2020年应届生根据面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发放“预录取通知书”。考生正式毕业后,按规定进行体检、考察、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如考生自愿放弃拟聘用资格,从报考同一岗位及格线以上人选中,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优惠政策

  对招聘的毕业生,实行5年服务期(含试用期),享受以下优惠政策,具体事宜以签订的服务协议为准。

  (一)“双一流”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签订5年以上合同的。

  1.给予每年5万元人才津贴,享受5年,每工作满1年发放一次。

  2.免费提供80-100平方米住房,享受5年。

  3.给予每年2万元购房补贴,享受5年,每工作满1年发放一次。

  4.工作满10年,一次性给予20万元购房补贴。

  (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院校全日制本科生,签订5年以上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