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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宿州市砀山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75人)
2019-11-19 16:45:5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安徽 浏览次数:0

  对资格复审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

  七、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工作由砀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各所属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专业测试可选择采取专业笔试、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试讲、答辩、情景模拟、技能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专业(业务)能力、管理能力、实际操作技能以及潜能等。专业测试总成绩满分按100分计算。

  

  实际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70分,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70分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八、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后在砀山县政府网上公布。笔试成绩合成:笔试合成成绩=(《申论》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2。最终成绩:按笔试合成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计算,笔试占60%、专业测试占4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计算公式:最终成绩=笔试合成成绩÷1.2×0.6+专业测试成绩×0.4)。

  砀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仍相同的按《申论》成绩排序)。

  九、体检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砀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不合格。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一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十、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砀山县政府网上公示一周。

  十一、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砀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聘用文件。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十二、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砀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砀山县事业单位有关招聘政策及笔试、资格复审、专业测试、考察、体检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砀山县政府网查询、查阅。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专业测试,砀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政策咨询电话:0557-8778020

  考务咨询电话:0557-8095278

  监督举报电话:0557-8020230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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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砀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砀山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