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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广东韶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2人公告
2019-11-19 11:00:2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21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韶关市直及县(市、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韶关市中心业余体校是韶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下属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一所为省和国家培养体育后备人才和承担韶关市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的体育特色学校。学校为国家队、省体工队、部分高校输送了大批优秀运动员。

韶关市文化馆是韶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担负组织开展各类群众文化艺术活动;为全市文化活动组织提供辅导;指导、培训全市艺术创作骨干;组织开展文艺创作;执行全市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规划、计划及工作规范;组织实施和指导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认定、申报、保护和交流传播工作等工作职责。

二、薪酬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韶关市中心业余体校副校长(管理岗八级)1名,韶关市文化馆副馆长(管理岗八级)1名。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按事业单位标准核定工资待遇。

三、报考条件

(一)范围及对象:

在韶关市直及县(市、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范围内招聘,对象为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详见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文化体育工作,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3.年龄:01岗位40周岁以下(1978年12月3日以后出生);02岗位45周岁以下(1973年12月3日以后出生)

4.学历: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具有胜任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根据工作需要参加夜间值班工作;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的报名截止日。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仅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

2.报名时间及地点:2019年11月29日至12月3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超过此时限不予受理。地点:韶关市浈江区园前东路4号体育大厦7楼,韶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人事科。

3.报名材料:①填写《韶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2份,粘贴近期同版正面免冠红底照片);②报考人员须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和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经审核后退回)。③出具事业单位列编证明、岗位聘用证明(要求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及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④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红底大一寸彩色照片3张。

4.资格审查。由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对应聘者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对照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参加选聘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聘者应聘资格。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现场领取准考证。准考证作为面试、体检环节的凭证。

参加应聘报名人员如不能达到与招聘职位1:3的比例,由聘用单位决定是否开考。

5.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