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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重庆北碚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19-11-18 12:55:5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重庆 浏览次数:0

  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做好从2016年选聘大学生村官中招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渝委组〔2019〕33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从2016年选聘大学生村官中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标准,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范围

  北碚区2016年选聘大学生村官。

  三、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报名开始前一日)。

  4.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5.任满1个聘期经考察合格的北碚区2016年选聘大学生村官。

  6.各个岗位具体要求详见《北碚区从2016年选聘大学生村官中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

  7.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现役军人;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由北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按照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与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考生不可委托他人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2.报名地点:北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海宇大厦504室)。

  3.报名材料:身份证、选聘大学生村官协议书、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考试

  笔试、面试与北碚区四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考试同步。笔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三)体检

  体检由重庆市北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北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北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严格审查人事档案、诚信记录,以及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和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是否属实等情况,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查询学历、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等方式进行查证。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