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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泉州市直公立学校专项招聘教师公告(四)
2019-11-18 13:35:2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福建 浏览次数:0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核材料。报考人员未配合招聘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政审考核工作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及聘用资格。

  七、公示与聘用

  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泉州市教育局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经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考生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为期三年的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方案通过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和各招聘单位网站发布。招聘后续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市教育局和各招聘单位网站相关信息。

  (二)拟聘用人员实行为期三年的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允许通过调动方式调离所在学校或单位。

  (三)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有关规定执行。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市纪委驻教育局纪检组以及市人社局监督。监督电话:0595-22798807,22112393。

  (四)未尽事宜由泉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2278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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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19年泉州市直部分公立学校专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四.docx

  2.泉州市直部分公立学校专项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docx

  3.现场报名时间、地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docx

  泉州市教育局

  2019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