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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重庆巫山县面向2016年选聘大学生村官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2019-11-13 18:32:1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重庆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提高事业单位人才队伍整体素质,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并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巫山县2016年选聘大学生村官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定向招聘11名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单位及招聘名额详见《巫山县面向2016年选聘大学生村官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以下简称“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巫山县2016年选聘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未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的人员。

  四、招聘条件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

  5.自愿在招聘单位服务5周年及以上;

  6.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传真、网上报名。

  (二)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8日上午9:00—12:00。

  (三)报名地点:巫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15室(高唐街道广东中路405号),联系电话:57692618。

  (四)报名所需材料

  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并打印《巫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仔细阅读报考诚信承诺内容后,确认承诺内容,并在“贴相片处”贴上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经报考人员签字确认后,提交报考资料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资格初审。

  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本次招聘只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电话、传真及网上报名。如需委托他人报名,提供上述所需资料外同时应出具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各岗位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一览表于2019年11月18日在“巫山县政府公众信息网”信息公开(人社信息)(http://wush.cq.gov.cn/xxgk.htm)公布。

  (五)领取准考证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于2019年11月18日下午14:00-17:00在报名点确认报考单位及岗位后领取准考证。委托他人领取的,须出示委托人、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委托书原件。逾期不领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