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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招聘公告
2019-11-13 18:35:4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主要承担全省地上、地下文物的保护和研究等工作。单位位于杭州市区。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批次招聘需求为1个岗位共5人。

  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已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应于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11月28日期间,发送报名电子邮件至专用邮箱670738358@qq.com,逾期者视为无效报名。

  2.报名材料:

  (1)报名表(样式见附件2、请填写报名表一);

  (2)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需有教育部的学历认证);

  以上证书均需原件扫描件。

  3.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电子邮件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将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

  4.应聘资格的确认。符合组织考试条件的,招聘单位确定考试有关安排,向通过资格初审者发放准考证,确认其应聘资格。

  (二)资格复审

  考试之前,应聘者应携带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等证件原件,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应聘条件不相符的,取消应聘资格。本人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各按50%计入总成绩。

  1.笔试。初定于2019年12月上旬在杭州市内举行。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主要考测应聘者专业理论素质和相关业务能力。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面试前安排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在网上通知。

  面试主要考查岗位认知、适应能力、专业水平和语言表达、沟通协调、应急应变等综合素质。

  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