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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浙江省湖州南浔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招聘42人公告
2019-11-13 18:42:3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加强南浔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根据《南浔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用工暂行办法》(浔编外联办〔2018〕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9年下半年南浔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招聘工作,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共推出招聘岗位33个,招聘人数42人。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专业等要求详见《2019年下半年南浔区机关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一)具有湖州市本级(南浔区、吴兴区)常住户口(以2019年11月19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的人员,招聘单位另有户籍要求的按招聘单位要求确定;

(二)海外留学人员以及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国家开放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的人员,可按社会人员报考;

上述人员中属于留学人员须于报名前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社会人员须于报名前(2019年11月19日之前)取得招聘条件所需的学历证书。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愿意履行相关义务,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三)年龄一般要求18至35周岁(1983年11月19日至2001年11月19日期间出生),招聘单位另有年龄要求的按招聘单位要求确定;

(四)身体健康;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可报专业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特点结合教育部有关学科目录设置进行审定,并负责具体解释;

海外留学人员认证专业与国内专业表述不一致的,由招聘单位按照相近原则审核并负责解释。

(六)有以下情形的不宜报考:

1、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2、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七)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部分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不包括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本次招聘涉及到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到2019年11月19日。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谈、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9日9:00—15:00;

报名地点:南浔区人力资源市场(南浔镇适园路758号);

报名材料:

1、《2019年南浔区机关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表请在附件中自行下载打印,并经本人签字后提交);

2、报名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印有户主及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已是南浔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的,报考须用人单位同意。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报名时需提供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还。另需提供近期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1张。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由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和复审。

报名人员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不具有报名资格或伪造报名材料等情况,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因考生个人原因(报名表填写错误、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未达开考比例时未重新报名等各类情况)造成相应后果的由考生个人承担。

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面谈、面试及录用资格。

各岗位报名成功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对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开考比例不得低于1:2),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不足开考条件的,报名人员须在11月20日上午12:00前到南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南浔镇向阳路601号1422室)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