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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广州医科大学校本部第三次招聘公告
2019-11-12 14:49:5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一、单位简介

  广州医科大学创办于1958年,是一所以医学为优势和特色,开展博士、硕士、本科多层次人才培养的广东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学校下设21个学院,7所直属医院和10所非直属附属医院,22个研究机构,1个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拥有包括国家重点实验室在内的32个市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重点学科,9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一批省级重点学科和重点专科,其中呼吸内科排名全国第一、变态反应科排名全国第三、胸外科排名全国第五,临床医学、药理学与毒理学进入ESI排名全球前1%。

  二、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

  (五)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18〕30号)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六)符合广州市关于公开招聘人员的年龄要求(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网上报名首日)。

  1.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

  2.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

  3.研究生学位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

  (七)招聘人员类型分为2019年毕业生、非2019年毕业的往届生、不限。

  2019年毕业生是指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位证书人员);非2019年毕业的往届生是指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位证书人员)。不限是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本公告不面向2020年毕业生。

  (八)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三)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被有关部门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四)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五)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官方网站链接

  广州医科大学:http://www.gzhmu.edu.cn/

  五、报名

  (一)招聘岗位

  本公告所有招聘岗位均为事业单位编制岗位,主要招聘教辅、管理人员。具体岗位见《广州医科大学校本部2019年第三次公开招聘公告岗位需求表》。

  (二)报名时间

  2019年11月25日至2019年11月27日。

  (三)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登陆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http://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方法进行报名。网上报名系统具体填报方法请仔细阅读《网上报名系统填报须知》并按照要求填报。

  六、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拟定于)2019年11月28日至2019年12月6日。

  (一)具有报名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

  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是否取得有效学历、学位以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为准。2019年毕业生报名时尚未取得证书的,在本招聘年度内必须取得证书,无法取得的,取消录用。

  国内毕业生是否取得有效学历、学位以学历、学位证书为准。2019年毕业生在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在本招聘年度内必须取得证书,无法取得的,取消录用。

  (二)专业要求

  1.国内毕业生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报名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或该专业的下级学科专业名称一致(专业及代码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专业参考目录(2019版)》。

  2.国内毕业生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的,但所学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或该专业的下级学科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成绩单及《关于所学专业与岗位所需专业相近的证明》,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方可报考。《关于所学专业与岗位所需专业相近的证明》须由本人毕业院校盖章确认。在专业参考目录可以找到与本人专业一致的专业名称的,不适用《关于所学专业与岗位所需专业相近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