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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南京市建邺区教育局所属学校招聘教师公告
2019-11-12 14:50:5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根据南京市建邺区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苏办发〔2011〕46号)和《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6〕1号)精神,经建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建邺区教育局所属中小学、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32名编制内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njhrss.gov.cn/)、南京市教育局网(http://edu.nanjing.gov.cn/)、建邺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njjy.gov.cn/)发布。具体的招聘单位、学科(专业)、数量等详见《2020年南京市建邺区教育局所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需求信息表1》(附件1,以下简称《需求信息表1》)和《2020年南京市建邺区教育局所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需求信息表2》(附件2,以下简称《需求信息表2》)。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一)报考《2020年南京市建邺区教育局所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需求信息表1》中相应岗位的人员须符合下述条件1或2。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合格毕业生、符合学科(专业)需求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

  (1)2020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尚未初次就业的2019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2)2020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2020届非全日制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11月30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35周岁(1984年11月30日后出生);

  (3)2020届非师范类本科毕业生限报考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岗

  位;

  (4)2020届南京生源免费幼儿师范男生按有关政策执行。

  2020届毕业生必须于2020年8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2、符合学科(专业)需求,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已取得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人员(硕士研究生须为1989年11月30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须为1984年11月30日后出生)。曾以留学人员身份报名参加过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和四城区(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的不再参加本次招聘。

  (二)报考《2020年南京市建邺区教育局所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需求信息表2》中相应岗位的人员须符合下述条件。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备5年及以上的学校教学工作经历(其中书画修复岗位只需5年相关工作经历即可);

  3、需获得所应聘学科相关的县(区)级及以上“学科教学带头人”、“优秀青年教师”等学科称号,或在设区市及以上教育(教研)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学竞赛中获二等奖及以上奖项(其中报考书画修复岗位的人员获得县(区)级及以上非遗传承人称号亦可);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1月30日后出生);具有中级职称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79年11月30日后出生);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4年11月30日后出生)。

  报考《需求信息表1》、《需求信息表2》中岗位的应聘人员,均需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2020届毕业生及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在2020年8月1日前获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