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医疗卫生
2019年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19-11-12 14:53:4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加快开发区卫生事业发展,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发〔2011〕52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同意,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详见《2019年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硕士学位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副高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正高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含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2日16:00前)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同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4.应聘人员在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阶段或者更高的学历阶段所学专业须为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所学专业与《岗位表》所列专业条件描述不一致的,须经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研究认定,如认定该专业与《岗位表》中所列专业条件相近或相似的,即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它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与本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本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与本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应聘人员须同时具备上述条件方可报考。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本次招聘工作由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

  (一)报名

  1.报名与资格初审

  报名工作通过网络进行,应聘人员须按要求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参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初步审查。报名及照片上传网址:淮安人事考试网(http://rsj.huaian.gov.cn/col/4729_463783/index.html)。

  报名及照片上传时间:2019年11月20日9:00-11月22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19年11月20日9:00-11月23日12:00。

  缴费时间:2019年11月20日9:00-11月23日16: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报名24小时内即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期间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截止前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通过初审后进行缴费(笔试费100元/人)确认。考生须使用开通网上缴费功能的银联卡在网上缴纳笔试费用,完成缴费确认的考生,方视为通过该岗位网上报名。

  2.报名与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电子证件照(35×45毫米,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