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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9-11-12 14:54:1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为适应我区事业发展需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发〔2011〕52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2019年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至2001年1月1日期间出生)。

  3.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含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的人员)。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即2019年11月22日16:00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的人员须同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4.应聘人员在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阶段或者更高的学历阶段所学专业须为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其中专业条件按类设置的,专业类别划分按《江苏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执行。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被《目录》收入的,须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岗位实际提出初步审核意见并报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认定,如认定该专业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类别”在《目录》中所列专业相近的,即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资格条件。

  6.具体岗位和相关要求详见《岗位表》。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本次招聘职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19年11月22日,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劳动合同、单位证明或养老保险缴费记录)。

  应聘人员须同时具备上述条件方可报考。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实行“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由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资格初审方式

  本次招聘的报名工作通过网络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须按要求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参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报名及照片上传网址:淮安人事考试网(http://rsj.huaian.gov.cn/col/4729_463783/index.html)。

  报名及照片上传时间:2019年11月20日9:00-11月22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19年11月20日9:00-11月23日12:00。

  缴费时间:2019年11月20日9:00-11月23日16:00。

  2.报名与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名者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电子证件照(35×45毫米,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后即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卡网上缴纳报名费用(报名费100元/人),完成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方视为报名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