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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河北邯郸武安市委组织部事业单位招聘15人公告
2019-11-12 08:35:5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北 浏览次数:0

根据中共邯郸市委组织部、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邯郸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邯人社[2011]31号)精神和我市实际需求,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乡镇事业机构招聘差额事业编制人员10名。其中:男女各5名;石洞乡环保所1名、马家庄乡农村综合服务中心2名、徘徊镇农村综合服务中心1名、冶陶镇农村综合服务中心1名、环保所1名,阳邑镇环保所1名、北安乐乡环保所2名、淑村镇环保所1名。

市报社招聘差额事业编制人员5名。

具体招聘学历、专业、人数以及工作经历等具体要求见附表《2019年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守宪法和法律。

4、乡镇事业岗位要求年龄30周岁以下(1988年11月18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市报社岗位要求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11月18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

5、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条件。

7、学历及资格要求:

乡镇事业岗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市报社岗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哲学门类、经济学门类、法学门类、文学门类、历史学门类、艺术学门类专业;具有两年以上采编岗位工作经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

2、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不得以原取得学历报考;

3、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务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务员,以及其他未经现任职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已就业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回避规定

按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网址:http://ns.hebpta.com.cn

2、报名注册时间:2019年11月18日0:00—11月22日24:00。

3、资格初审及缴费: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须在网上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网上缴费截至时间为2019年11月23日17:00。

温馨提示:因报名考生众多,报名系统网络带宽有限,会出现网页打开缓慢,甚至无法打开的情况,考生遇到这种问题,请错开报名高峰,另择时间进行报名。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详细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