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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内蒙古腾格里经开区农牧林业局招聘22人公告
2019-11-12 15:23:1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内蒙古 浏览次数:0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战略定力,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推动腾格里经济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强化基层社会治理、壮大生态保护人才队伍力量,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森林草原监管员、乡村振兴(人居环境)生态保护协管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招聘专职森林草原监管员12名、乡村振兴(人居环境)生态保护协管员10名(具体名额详见岗位表)。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森林草原监管员、乡村振兴(人居环境)生态保护协管员,专职森林草原监管员具有开发区户籍(嘉尔嘎勒赛汉镇、腾格里额里斯镇户籍),乡村振兴(人居环境)生态保护协管员具有阿拉善盟户籍,现服务于开发区的六项服务人员、公益性岗位、项目区护林员不受户籍限制。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方式,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按岗位需求择优招聘。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较强的综合素质;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应届、往届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部分岗位可放宽至国民序列专科及以上学历(详见《岗位表》),退伍军人不受学历限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

下列人员不予受理报名: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2.非法开垦草原、不严格执行禁牧和草畜平衡制度的人员;

3.被有关部门纳入失信范围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地点: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农牧林业局(3楼306室)。

2.报名时间:2019年11月7日至11月13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5:00-18:00 ),截止时间之后报名无效,不予受理。

3.具体要求

(1)每位报名人员只能填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需携带报名表一份(现场报名)、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当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户口簿(或户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近期免冠二寸蓝底彩色照片2 张、六项服务人员、公益性岗位、护林员需主管部门出具身份证明、退伍军人须携带退伍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获奖证书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说明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所用身份证等证件要与参加考试时所用证件一致。

(2)报名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大专以上的学习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专业即可)、工作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工作单位和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即可),获奖情况(填写学习、工作期间获得奖学金及各项荣誉情况),否则不予审查通过。

(3)报名人员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招聘资格。

(二)资格初审及交费

1.资格初审在现场报名时进行,严格按照《招聘公告》确定的条件和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及时退回,补充完善。报名人员在初审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2.初审通过的人员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事厅《关于申请核定各类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公务员录用考试收费等收费标准的批复》(内计费字【2002】887号)相关规定,收取考试报名费70元/人(报名费20元、笔试费50元),完成交费即确认报名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