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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广东省直司法行政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9-11-12 08:28:0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采取网上审核的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3比例确定资格审核对象。如果入围人数达不到1:3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进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时间、要求等将在广东省司法厅门户网站公布。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或未参加资格审核、资格审核不合格者,视为自动放弃,不得参加面试,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招录机关可依次递补面试对象。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随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面试

  资格审核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考生成绩。

  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和广东省司法厅门户网站公布。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请注意关注广东省司法厅门户网站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省司法厅所属事业单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省属监狱、戒毒事业单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

  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另行通知。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八、公示和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九、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

  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界限计算至报名截止日。考生报考时需在报名表中详细不间断地记述相关学习、工作经历。

  (二)关于递补调剂的说明。

  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的考生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体检、考察、录用资格的,以及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录用的,相应岗位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是否递补体检、考察,由招聘主管部门视情况决定。

  出现岗位空缺且无人员递补的情况,也可在考生自愿的前提下,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择优从报考同一所属事业单位岗位的考生中进行调剂,调剂人员需符合空缺岗位的学历、专业及其它资格条件要求。

  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广东省司法厅:020-86359632、86351229

  广东省监狱管理局:020-83849173

  广东省戒毒管理局:020-83833031

  监督投诉电话:020-863597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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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司法厅所属事业单位简介.doc

  2019年广东省直司法行政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2019年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广东省司法厅

  2019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