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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忻州市宁武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30人)
2019-11-11 09:44:3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西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我省《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9〕26号)等文件规定和要求,根据增人计划和招聘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拟为宁武县60个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信息通过宁武县政府网(nwx.sxxz.gov.cn)、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忻州人事考试专栏(rsj.sxxz.gov.cn/rsks)发布。

  三、招聘单位、性质、名额及岗位

  本次招聘的单位有60个,招聘名额130名。具体单位、性质、名额、岗位等详见《宁武县2019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后附)。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有强烈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求的资格条件;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资格条件

  1、户籍要求:2019年11月8日前的宁武县户籍。因上学原因毕业未迁回宁武县户籍的,需由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已婚夫妻有一方是宁武县户籍的另一方面可视为宁武县户籍。服务宁武县基层项目岗位人员,视为宁武县户籍。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2001年11月8日至1983年11月8日期间出生);

  3、学历要求: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具体详见《宁武县2019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4、资格证要求:幼儿教师岗位须有幼儿教师资格证;高中教师、职业中学教师具有所报岗位对应学科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医、药、技、护岗位须有相应资格证。

  5、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此次招聘设“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9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员,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9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含到2019年服务满两年)现仍在职的人员。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特岗农技人员;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且任现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人员,学历可放宽至相应成人学历,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按照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劳动合同期满高校毕业生有关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7〕6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的意见》(晋政办发〔2014〕42号)文件精神。政府购买基层公共岗位到2019年底前劳动合同期满的人员,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按照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晋办发〔2017〕62号《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被定向录取(聘用)的,不得再享受定向考录(聘用)优惠政策”。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招聘纪律的人员,不能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