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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蚌埠市五河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50人)
2019-11-11 09:51:3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安徽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和《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五河县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人员共50人。岗位详见附件2。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并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中的“35周岁以下”为“1983年11月19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现役军人;

  (三)经人社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五)五河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六)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应聘录用后即构成《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五河县人民政府网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9日—11月23日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五河县中医院十楼。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时应从五河县人民政府网下载报名表,在电脑上填写好内容打印一份,贴上照片(近期同底版1寸免冠彩照,另交2张)上交报名处。考生需在报名表“诚信承诺意见”栏内签字。

  (2)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可现场复印)。

  (3)“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申请加分人员于11月25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将相关证明材料报五河县人社局人力资源管理科审核,逾期不予受理。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申请加分时提供以下原件和复印件(可现场复印)。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服务期须满两年或以上)。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进行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每门增加2分。

  (4)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报考人员报名时每科缴纳笔试费用45元,共计90元。

  (5)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11月24日17:00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成功者请于2019年11月28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到报名处凭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费收据领取笔试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