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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重庆黔江区面向2017年招募三支一扶人员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2019-11-11 09:52:1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重庆 浏览次数:0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黔江区人力社保局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国家和重庆市相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十、纪律要求

      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取得的学历(学位)、获奖及学业成绩、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证明材料,一经查实系伪造的,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并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予以备案,从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应聘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受到不利影响。

      十一、其他

      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致电黔江区人力社保局咨询。咨询电话:02379221698,联系人:林老师。

      本简章由重庆市黔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 黔江区面向2017年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黔江区面向2017 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3.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附件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