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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浙江宁波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局属事业单位选聘2人公告
2019-11-09 17:27:2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推进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改善干部队伍来源结构,引进、培养和储备一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优秀人才,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局所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2020届优秀高校毕业生选聘高层次紧缺人才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智慧城管中心是市城管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主要负责智慧城管建设和管理工作。

宁波市市容环境卫生指导中心(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导中心)是市城管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主要负责市容环境卫生和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工作。

二、选聘对象

1.全国47所高校2020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全日制毕业生;

2.位列ARWU、THE、Q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名的国(境)外高校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全日制毕业生;

3.本科阶段为全国47所高校,研究生阶段为国(境)外高校且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全日制毕业生。

三、选聘岗位及要求

选聘 单位 选聘 岗位 人数 岗位职责 选聘专业及学历(学位)要求 其他资格 条件
宁波市智慧城管中心 计算机类 1 计算机系统维护及软件开发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宁波市市容环境卫生指导中心、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导中心 环境保护 1 负责垃圾处置对环境影响方面研究工作,参与或组织相关政策法规、专项规划的研究制定。 环境工程、环境科学、二级学科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四、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志于从事党政管理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强,身体健康。

2.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能在规定时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2020届全日制优秀毕业生。其中国内高校的2020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在2020年9月30日前(对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主干课程为准;上述选聘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不予录用。上述时间,以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落款时间为准。

3.硕士研究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1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1周岁以下(1988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4.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列入本次选聘范围。

5.凡因违法违纪受过各种处分,或有相关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

五、选聘程序

本次选聘按照系统报名和资格初审、现场资格确认、考试、体检、考察和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系统报名和资格初审

1.系统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0日9时至19日12时。

符合选聘条件的国内高校和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登录中国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首页,点击左上角“宁波市面向2020届优秀高校毕业生选聘高层次紧缺人才”,查询选聘公告并进入报名,然后按提示录入信息并选择报考岗位。请符合选聘条件的报名人员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详细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选聘所设条件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位考生只能选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