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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内蒙古通辽事业单位招聘906人简章
2019-11-09 17:34:0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内蒙古 浏览次数:0

为做好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通辽市2019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体实施方案》,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计划

本次市直属事业单位和旗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906名列编工作人员。其中定向招聘“蒙汉兼通人员”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188人,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项目人员”)310人,详见《2019年度通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岗位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拟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11月8日--2001年11月8日出生),详见《招聘岗位表》;

5.具备岗位要求的户籍资格,具体要求详见《招聘岗位表》。取得全日制硕士以上学历、学位的研究生和在我市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项目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工作能力;

7.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8.户籍、资格条件取得时间以简章发布日为准。

(二)定向招聘岗位条件

1.“蒙汉兼通人员”是指:能熟练运用蒙古语言文字和汉语言文字的人员。

2.“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是指: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高中阶段以蒙古语授课为主,且高考时使用蒙古语文试题答卷,录取为区内外普通高等学校蒙古语授课专业、民族班和少数民族预科班的毕业生。

3.“项目人员”是指:在通辽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在三年规定时限内未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三年规定时限内未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大学生退役士兵。

“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招募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充实到城镇社区、苏木(乡镇),主要从事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及社区管理与服务等工作的人员。

“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在简章发布日前已退役的士兵。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列编工作人员;

3.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2020年及以后毕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教育在读大学生、研究生;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在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7.应聘到岗位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发布公告和简章、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本次招聘公告已于2019年10月30日在通辽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登录通辽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tlpta.com/。以下简称报名网站)进行网上报名。报名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位、专业、其他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向招聘单位咨询(咨询电话见《招聘岗位表》)。应聘人员要使用电脑进行报名,不能使用移动端设备进行报名。否则,出现无法完成报名等情况,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