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19年黔东南州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77名)
2019-11-09 17:34:1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贵州 浏览次数:0

  3.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3张;

  4.现仍在岗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持所在服务地县(市、区)团委(项目办)或“引导办”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1份;服务期满的“四项目人员”须持期满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报考截止2019年11月30日前服务期满一届(3年)的需持当地县(市、区)教育局和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应在报名前取得);

  5.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县级及以上组织或人社部门(州级及以上单位暂不提供组织人社部门意见,但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同意报考意见;国有企业在职职工须持所在单位和有人事管理权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应在报名前取得);

  6.“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2019年黔东南州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

  7.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如教师资格证、执业资格证等)。本年度已通过执业(从业)资格、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仅等待证书发放的,可提供考试合格的成绩单(需加盖县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公章;在国家行政机关指定官方网站打印合格成绩单的不用加盖),并同时提供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证书证件原件的承诺书【特别提醒:教师资格证通过笔试考试,但在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复审时未完成核验的,不属于“等待证书发放”】。

  各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照本《实施方案》及《岗位一览表》的要求对照考生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名表》、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及复审工作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并根据本《实施方案》规定程序和条件,在资格复审递补期内按该岗位笔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在接到递补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给出是否递补参加资格复审的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放弃递补资格。资格复审递补在资格复审递补期内开展,资格复审递补期结束后不再递补。

  资格复审递补期为2019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考生应关注复审等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而未参加复审(含资格复审递补,下同)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资格复审结束后,拟进入面试(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在本《实施方案》指定信息发布网站公示。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面试(专业测试)及综合成绩

  (一)面试(专业测试)

  面试(专业测试)工作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面试(专业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及事项详见《面试准考证》、《2019年黔东南州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安排及咨询电话一览表》。

  面试(专业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的运用能力及适应拟招聘岗位工作的能力情况。面试(专业测试)内容及面试(专业测试)方式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确定。面试(专业测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未参加面试(专业测试)或面试(专业测试)成绩无效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