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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2019-11-07 18:02:0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上海 浏览次数:0

五、职位报名

笔试成绩合格者,于2020年2月10日9:00至2月14日18:00参加本市统一组织的第一轮网上职位报名,并接受招录机关的资格审查。

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中,根据招录机关具体职位考生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录职位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计划录用人数与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数比例未达到1:3比例的招录职位,将对达到本专业类别考试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组织公开调剂补充面试人选。

调剂职位报名时间为2020年2月17日9:00至2月19日18:00,并接受招录机关资格审查。

公开调剂工作结束后,如招考职位面试人数仍达不到1:3比例,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职位资格条件,进行统一调剂。

调剂工作全部结束后,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于2020年2月26日在上海市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上统一公布。

六、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招录机关确定。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于2020年2月26日后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同时,考生必须对是否参加面试进行再次确认。考生在网上进行面试确认后,招录机关将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时,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生证(工作证)的原件、考生报名信息表和有关招录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对经市委组织部、市教卫工作党委、团市委选拔的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中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在高校专职辅导员岗位工作满四年且考核优秀人员的认定,由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证明。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招录机关有权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

报考公安司法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须参加并通过公安部、司法部规定的体能测试。测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等执行。

面试时间为2020年3月4日至3月8日(公安机关因招录人数较多,经批准面试时间可适当延长)。

面试工作结束的2个工作日后,市公务员主管部门通过上海市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公布面试成绩。

七、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体检和考察的人选。综合成绩同分的,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仍然同分的,则根据《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高低排序。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总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笔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

个别职位拟录用人数与面试实际人数低于1:3比例的,招录机关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减招,考生面试成绩一般需达到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数,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进入体检考察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

八、公示

拟录用人员由招录机关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并将在上海市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学历、所在工作单位(应届生为毕业院校)。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录用方式

经上海市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上公示无异议的,及时办理公务员录用审批手续。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十、组织第二轮职位招录

首轮招录工作结束后,根据招录机关职位的空缺情况和实际需求,于2020年5月在公务员招录笔试合格考生中组织第二轮职位招录。

十一、其他

招考咨询详见上海市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政策、考务、网上报名技术问答。

政策咨询电话:12333

残疾人专项招录政策咨询电话:56386733

考务咨询电话:12333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24022726

网上支付咨询电话:4001500800

监督电话:643337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