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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19-11-07 18:12:2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海南 浏览次数:0

  为满足学院事业发展需要,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琼人社发〔2018〕516号)、《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9号)文件精神,拟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60名高层次人才。

  一、学院基本情况

  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1984年,是一所以培养经贸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主的国有公办高校,是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国家优质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职业院校实习管理50强、全国职业院校学生管理50强、全国职业院校魅力校园、全国职业院校就业竞争力示范校、全国高职高专院校竞争力百强学校、全国高职院校创新创业工作先进单位、全国职业教育先进集体。2019年3月27日,李克强总理到学院考察工作,对学院改革发展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符合此次公开考核招聘岗位相关条件要求的高层次人才。

  三、招聘的岗位及人数(共60名)

  详见附件《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表》。

  四、资格要求

  (一)须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热爱教育事业,积极乐观,热爱学生,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善于沟通;

  3.具备拟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能力以及其他条件;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属在职人员的,近三年考核等次须在合格(称职)以上。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以及其他未经用人单位同意报考的已就业人员;

  5.失信被执行人;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不得报考的;

  7.现役军人;

  8.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9.有不适宜从事教育和学生管理工作的行为及经历表现的。

  10.报名前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

  (三)年龄要求:

  应聘人员年龄计算时间截止至2019年6月30日。

  年龄50周岁及以下,从1968年7月1日算起;

  年龄45周岁及以下,从1973年7月1日算起。

  五、考核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从招聘信息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0日前,共分6个报名段。

  第一个报名段2019年10月15日前;

  第二个报名段2020年1月15日前;

  第三个报名段2020年4月15日前;

  第四个报名段2020年7月15日前;

  第五个报名段2020年10月15日前;

  第六个报名段2020年12月30日前;

  2.报名方式:

  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报名邮箱:hnjmzp_rc@vip.163.com。

  3.报名材料:

  报名材料以文件夹(文件夹名及邮件主题为“报考部门+岗位名称+姓名+学历+职称”)压缩包发至报名邮箱,并按以下序号排序附件内容:

  (1)《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公开考核招聘报名表》(word格式)

  (2)《诚信保证书》(须亲笔签名,图片格式)

  (3)佐证材料(按岗位要求提供):身份证(正反);各学段毕业证、学位证(留学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各学段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科研成果清单及相关证明;职称证书及聘书;招聘条件规定的其他材料。(合并为一个PDF格式文件)

  4.材料说明:工作经历证明须同时提供社保记录及劳动(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