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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湖南永州祁阳县选调县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81人公告
2019-11-07 18:25:1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南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湘人社发〔2016〕14号)等文件规定,祁阳县拟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与计划

本次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81名,具体职位信息见《2019年祁阳县公开选调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范围与条件

(一)选调范围

公务员或参公选调岗位面向全县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身份在职在编科级以下(不含科级干部)人员进行公开选调。

全额事业单位选调岗位面向全县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或全额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科级以下(不含科级干部)非工勤人员进行公开选调。

(二)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人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3.出生时间、工作年限、服务期限等时间计算均截至2019年10月31日。30岁以下即1989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4.除试用期不定等次外,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

6.具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2019年祁阳县公开选调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涉改单位人员报考时性别、年龄、学历、专业都不限。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考试: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选调人选。职位选调计划与实际报考人数的比例一般不得少于1:3,低于1:3的,经县委深化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可以降低开考比例。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1日--11月15日。

2.报名地点:

公务员或参公选调岗位:县委组织部办公室,联系电话:0746-3222749;

事业单位选调岗位:县人社局四楼401办公室,联系电话:0746-3216393。

3.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各单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填写《祁阳县公开选调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由所在单位党委(党组)签署推荐意见,连同有关资料统一到相应地点报名。

4.报名材料:

(1)《祁阳县公开选调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张;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严格追责。

(二)资格审查

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会同招考单位严格按照选调条件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三)考试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考生综合成绩,分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包括公文写作、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等,根据岗位要求分别使用不同类型的笔试试卷,满分100分。考生参加笔试时须执本人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1)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数1:2的比例进入面试,末位同分一并入围。如进入面试人员自愿放弃的,按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能递补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