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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湖南株洲茶陵县事业单位招聘99人公告
2019-11-07 18:45:0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南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公正、规范的用人制度,拓宽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渠道,优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县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99名。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全过程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

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9名。详见《2019年茶陵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及岗位条件表》(附件1)。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 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1年11月21日前出生),具体年龄要求以岗位要求为准(25周岁以下是指1993年11月21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3年11月21日以后出生)。

7.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31日。

8.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报考人员,须出具教育部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本次招聘,专业认定参照《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所学专业已列入《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审核意见报人社部门确定。

9. 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本县在编人员。

5.县外机关事业单位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工作人员。

6.在读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专科、本科等学历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发布信息

招聘公告在茶陵县政府门户网和茶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向社会公开发布,不少于七个工作日。

招聘工作各环节信息在茶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向社会公开发布。

四、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1日-2019年11月24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三)报名地点:茶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会议室。

(四)报名要求:报考人员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有关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实名注册后查询到的本人带二维验证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下载并打印),并如实填写《茶陵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应仔细阅读《2019年茶陵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及相关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慎重、理性报考。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其考试成绩和招聘资格。

五、资格审查及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