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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招聘教师岗(含“三支队伍”)公告
2019-11-07 18:31:5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西 浏览次数:0

  本次招聘要求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相应核减岗位;如减少到1个仍达不到3:1的岗位,取消该岗位考试,并发布取消公告。

  报考人员应保证所留的联系信息准确有效,并保持联络畅通,因电话或邮件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到本人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4、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

  报考人员初审通过后,可自行下载打印有初审通过意见的《报名登记表》。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报名登记表》,以备考试及本次招聘其他环节使用。

  (二)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工作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和监督下,由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实施,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5分。

  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原则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1、笔试

  笔试时间:待定。

  笔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科技人文知识等。满分100分。笔试的时间、地点、形式等在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公布。

  参加考试时,考生须携带有初审通过意见的《报名登记表》和与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材料不全的的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笔试成绩查询时间和方式以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信息发布为准。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负责。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若取得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数未达3:1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有初审通过意见的《报名登记表》;

  (2)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

  (3)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未领取毕业证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证明);

  (4)已就业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证明,意见中需注明是否属于试用期人员、是否有规定服务期、是否已满规定服务期);

  (5)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证书;

  (6)毕业证按照一级学科发放及报考岗位有专业方向要求的报考人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及专业方向证明、在校成绩单;

  (7)报考“三支队伍”岗位的须提供基层党组织出具的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

  3、面试

  面试工作在省人社厅的监督指导下,由省文旅厅组织实施。

  面试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形式等在省文旅厅网站公布。面试采取结构化的形式。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

  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当天在面试地点门口公布,面试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在省文旅厅网站公布。

  (三)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省文旅厅组织,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参加体检。

  体检有关事宜在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需在被告知体检结论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省文旅厅安排其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