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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韶关市红军长征粤北纪念馆第二批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2019-10-31 08:32:5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根据工作部署,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的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韶关市红军长征粤北纪念馆决定组织开展第二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就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用人单位情况简介

  韶关市红军长征粤北纪念馆为韶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直属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委托仁化县管理),位于仁化县城口镇。主要负责韶关红色历史文物的收集、研究,馆藏文物保护和文化资源的开发、利用、宣传教育等工作。

  二、招聘范围、对象、岗位、人数及受聘人员薪酬待遇

  此次公开招聘,一是面向韶关市范围内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公开招聘管理八级岗位(副馆长)1名;二是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管理八级岗位(副馆长)1名、专业技术岗位十二级人员2名。具体详见《韶关市红军长征粤北纪念馆第二批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受聘人员(市属县管)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报考者应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岗位设置的要求(详见附件1)。

  (二)符合下列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上述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的报名截止日。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1、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要根据附件1的要求填写报名表,要写明所报考岗位名称和岗位代码)。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仅限本人现场报名,不需交纳报考费。

  3、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3日至11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4、报名地点:仁化县新城路59号仁化县人社局三楼仁化县人才服务局;联系电话:0751—6390082。

  5、报名需提供材料:①《韶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1张贴在报名表上);②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身份证、户口本等资料原件、复印件(原件验后退回);③证书鉴定证明原件、复印件(原件验后退回)。对报考人员所持学历证书有疑义(含跨省招生,无法确认招生学校的合法招生信息或无法辨认学历证书的真伪等),考生要提供其毕业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有效学历证书鉴定证明。④港澳台、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⑤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⑥韶关市范围内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报考副馆长岗位的,须出具在编在岗、岗位级别等相关证明;⑦其它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6、现场资格审查及准考证领取:报考人员本人携带报名材料到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现场领取《准考证》。《准考证》作为考试、体检环节的凭证。

  7、报名注意事项:

  1)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用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