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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四川省宜宾市珙县第二次招考临聘人员29人公告
2019-10-31 08:37:2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临聘人员,现将招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原则

招考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自愿报名、综合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考岗位、名额和人员性质

(一)岗位及名额

此次共招考临聘人员29名。具体岗位见《珙县2019年第二次公开招考临聘人员岗位表》。

(二)人员性质

本次招考的29名人员为临时聘用人员(属于编制外人员),分别由岗位所在单位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与之签订劳动用工合同。

三、招考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招考范围、对象和条件

1.招考条件详见《珙县2019年第二次公开招考临聘人员岗位表》。

2.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报名的最后一日。工作经历以周年计算,年龄以周岁计算。如:最大年龄35周岁,指截止此次报名的最后一日未满36周岁,以有效的身份证为准,以此类推。

3.“宜宾市户籍”或“珙县户籍”是指下列情况中的一种:

一是截至报名结束之日报考者正住户口在宜宾市各县区或珙县辖区范围内的。报名时必须提供户口簿,属于集体户口的,提供常住人口登记表。

二是市、县外院校就读的宜宾市各县区或珙县籍应往届毕业生(包括户口尚未迁入宜宾市各县区或珙县的)。报名时须提供入学前户籍簿(或入学前户籍管理机关证明)、“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

(二)招考要求

1.政治思想素质好,无违背国家法律法规行为;

2.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热爱本职工作;

3.自愿到基层工作,有一定的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

4.身体和心理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特殊岗位另行要求)。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种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未取得毕业证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

4.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6.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

7.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6日-11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人才交流开发中心窗口,联系电话0831-4032168。

3.报名所需资料:报考人员持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本需复印首页和本人页)、同底版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经报名工作人员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表》,并在报考人员承诺栏签字。

4.填报岗位:按《珙县2019年第二次公开招考临聘人员岗位表》中的岗位定岗报名,不得兼报2个及以上(含2个)岗位。

5.报名费用:按川价费〔2003〕237 号文件规定,参加面试的考生缴纳80元面试费。

6.准考证领取时间:领取准考证时间2019年11月8日(下午14:30-17:30),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7.相关要求:报考人员如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或聘用的,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五、招考程序和办法

采取面试、体检及考核办法进行。通过面试、体检、考核,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劳动合同》上岗。

(一)开考比例和考试内容:开考比例原则上按招考岗位名额与考生人数1:3的比例进行,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经研究可放宽开考比例。凡放宽开考比例的岗位,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否则不予进入下一招考环节。

1.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核报考者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和知识素质(综合知识)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