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19年河北廊坊市市直政府系统事业单位招聘88人公告
2019-10-30 09:25:5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北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廊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经研究决定,我市2019年市直政府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8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基础上择优聘用。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统一招聘方式,由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二、招聘岗位和名额

我市2019年市直政府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8名,具体招聘人数、岗位条件、咨询电话详见《廊坊市2019年市直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

应聘人员可通过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lf.gov.cn)中的廊坊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系统查询招聘信息。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10月28日至2001年10月28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8年10月28日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按《廊坊市2019年市直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要求确定。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时间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9年10月28日。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19年10月28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非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报名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每人限报考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并在网上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网址: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lf.gov.cn)中的廊坊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系统。

报名时间:11月4日9:00至11月8日17:00。

缴费时间:11月4日9:00至11月8日24:00。

开考比例: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招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1、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2、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3、按照表格内容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