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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院招聘公告
2019-10-30 09:19:2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内蒙古 浏览次数:0

  农村牧区特困家庭和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可免交报考费。这两类应聘人员将所在地旗县(市、区)扶贫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复印件,所在地旗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或低保证复印件,连同应聘者的身份证复印件(注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发送电子邮件至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电子邮箱:kymtb6601707@163.com),经审核确认后,可免交报考费。

  对于笔试缺考人员,不再退费。对于被取消开考的岗位,应聘这些岗位的人员交费成功的,其所交费用由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通过网上银行自动退到报考者交费的银行卡里。

  4、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于2019年11月27日—29日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5、《岗位需求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6、调整招聘计划或因无人报考取消的岗位,将在报名网站上予以公布。

  (三)笔试

  1、笔试时间为:2019年11月30日9:00—11:30时。笔试考点设在呼和浩特市。应聘人员凭有效期内本人身份证(社保卡、临时身份证、护照)和准考证并携带黑色钢笔(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等文具参加考试。

  2、笔试开考比例(应聘缴费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不低于4∶1。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整后的岗位,报名结束后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3、笔试采用闭卷方式,委托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科目为《综合及专业知识》,满分100分。

  4、笔试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选择汉文试卷的人员,必须用汉文作答;选择蒙古文试卷的人员,必须用蒙古文作答。

  应聘“蒙汉兼通”岗位的人员,笔试必须选用蒙古文试卷,并用蒙古文作答。

  同一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5、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总成绩上加2.5分。

  6.笔试结束后,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设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笔试总成绩=笔试分数+政策加分。

  7、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和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官方网站上公布。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资格复审通知将提前7天在报名网站上公告。

  2、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3、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招聘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事宜请随时关注报名网站公告。

  5、资格复审通过的应聘人员,由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院发放《面试通知书》,进入面试环节。

  6、本次招聘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同一岗位递补2次。

  (五)面试

  1、面试工作由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人事处和机关纪委负责监督。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提前在报名网站上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