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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新疆人民出版总社(新疆少数民族出版基地)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9-10-30 09:24:5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新疆 浏览次数:0

  7.下载打印《报名表》,资格审查时携带备用。(缴费成功,即为报名确认,所报岗位及个人基本信息不能再更改)。

  8.2019年11月12日起上网打印准考证(考试科目、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9.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10.请报考人员认真阅读《新疆人民出版总社(新疆少数民族出版基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中关于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及备注内容等信息,有疑问可电话咨询。因专业不符或其它原因导致笔试后资格审查不符合要求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11.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后,可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12.网上报名职位咨询电话:(0991)2307363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咨询电话:(0991)4606779

  (三)考试

  1.笔试:(1)笔试卷面满分100分,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汉语)命制并答题。笔试成绩在考试总成绩中按40%折合计算。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2019年11月17日(星期日),考试地点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考场信息等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不含超过有效期的临时身份证、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下同)原件,提前1小时到准考证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时考生请勿驾车,严禁携带书包、手提包等物品。违反规定致使无法参加考试的,取消应聘资格。

  (3)符合笔试加分的情况及要求:

  ①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②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③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④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

  (4)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进行资格审查,按照资格审查结果,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行资格审查并进入面试。若有资格审查不合格或面试放弃者,将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5)笔试成绩、岗位排名、资格审查结果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等相关情况适时在新疆人民出版总社网上公布。

  2.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以及结果以新疆人民出版总社网上发布的通知为准。

  (2)资格审查部门:新疆人民出版总社(新疆少数民族出版基地)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资格审查须提供的资料: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网学位证书查询截图打印稿、学信网学历与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截图打印稿,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2张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在职人员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4)资格审查人员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按该报考岗位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5)不接受以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上交的资格审查材料。

  (6)新疆人民出版总社(新疆少数民族出版基地)对相关材料原件进行认真审核并存档相关复印件。

  3.面试

  (1)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围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围面试者,一同入围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