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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湖北宜昌枝江市事业单位专项招聘54人公告
2019-10-29 16:06:2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北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国家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和《宜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宜人社发〔2012〕1号)精神,结合枝江市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4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本次专项公开招聘涉及5个事业单位17个职位,共招聘54人。详见《2019年枝江市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聘用后,在枝江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6.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每个岗位的具体招聘条件见《2019年枝江市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考试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枝江党建网发布《2019年枝江市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8日至11月8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不含节假日)。

2.报名地点:枝江市人事考试院(枝江市马家店街道办事处礼化路100号303室)。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中的一个招聘岗位进行报名,且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名须知: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相关学历证书(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还须提供学位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近期免冠1寸彩色登记照片3张、《2019年枝江市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1份。若应聘人员为在校全日制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低学历报考。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为便于联系,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得变更。本次专项招聘只受理现场报名。

5.资格审查及其他

(1)枝江市人事考试院严格按招聘公告中明确的报考条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

(2)在实施笔试前,招聘岗位职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招聘岗位职数。

(3)根据有关规定,截止2019年7月31日,“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报名参加本次招聘,可在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中已招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应填写《枝江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政策优惠申请表》(附件3),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盖章,于报名截止时间之前提交给枝江市人事考试院,本次笔试成绩加5分。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加分。

6. 准考证发放:报考人员须凭身份证原件于2019年11月14日至15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到枝江市人事考试院(地点:枝江市马家店街道办事处礼化路100号303室)领取准考证。请人带领准考证的,须凭报考人员身份证和领取人的身份证原件领取,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考试安排

1.笔试。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缺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参考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