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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中国国家铁路局规划与标准研究院招聘6人公告
2019-10-29 16:07:1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北京 浏览次数:0

国家铁路局规划与标准研究院(以下简称“院”)是国家铁路局所属在京事业单位,主要为铁路行业发展提供规划与标准研究服务。

根据工作需要,院现面向具有工作经历的社会在职人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拟招聘岗位为事业单位在册正式人员岗位,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应聘人员的工作经历、年龄计算截至到2019年10月。

(二)具体岗位及条件

详见《国家铁路局规划与标准研究院2019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 报名时间

2019年10月25日至11月4日。

2. 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通过电子邮件报名,邮件及附件标题按以下格式注明:姓名+岗位名称,邮箱地址:gbyzhaopin@163.com。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进行报名,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3. 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下载、填写《国家铁路局规划与标准研究院2019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连同居民身份证、工作证、学历学位证书、执(职、从)业资格证书以及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的证明等材料的扫描件及近期1寸证件电子照片,压缩打包后发送至报名邮箱。

4. 资格初审

院将根据网上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确定为参加考试人选,并在国家铁路局网站公布,请注意查询。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二)组织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 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参加笔试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进入笔试考场。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总分100分,成绩不低于60分方有资格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选,按1∶3比例从高到低确定。所有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均低于60分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笔试结束后,将在国家铁路局网站公布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请注意查询。未进入面试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2. 资格复审

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于面试当天现场提交有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如下:

(1)《国家铁路局规划与标准研究院2019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贴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2)加盖现单位公章的应聘人员基本情况和同意报考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政治面貌、现职务级别、专业技术职称、学历学位和简历情况),并明确是否同意报考。

(3)证明岗位条件所需工作经历的人事任免通知或劳动合同等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现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身份证和工作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5)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报考岗位要求的执(职、从)业资格等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7)应聘人员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缺少上述材料或提交材料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均不能参加面试。

3. 面试

面试总分100分。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综合素质以及岗位匹配度等。面试时间、具体事项和要求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总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由高到低,按照聘用人数与体检考察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参加面试比例低于1∶3的岗位,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的综合成绩还不得低于70分。体检程序、标准按照国家有关体检程序、标准执行。

(四)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对确定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