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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山东省菏泽定陶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招聘58人简章
2019-10-28 10:01:2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5〕84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鲁人社规字〔2017〕21号)、《关于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意见》(菏人发〔2007〕39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定陶区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和工作需要,定陶区卫健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58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11月以后出生);

(七)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学历学位应聘)、定陶区卫健系统在编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招聘岗位及计划见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现场缴费的方式进行。

1、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日-11月3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报名地址:菏泽市定陶区卫生健康局三楼会议室(菏泽市定陶区兴华路与范阳路交叉口北200米路西)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资格审查

定陶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按招聘岗位要求,应聘人员需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菏泽市定陶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打印版)和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证件照片4张(须与报名登记表上传照片同底版)。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提供)、身份证、学信网下载的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户口簿(首页、索引页、本人页)以及其他能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要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对按时开具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可暂不开具,但须在考察体检前提供。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要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

3、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现场缴费。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可凭家庭所在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家庭所在地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出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原省人事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免收笔试考务费,其面试费等其他相关费用由招聘单位承担。

4、信息采集

缴费后,需采集应聘人员掌静脉和照相。

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予以取消或核减。经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批准,急需紧缺岗位和乡镇事业单位招聘岗位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定陶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取消或核减的岗位招聘计划经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调剂到其他相关招聘岗位,计划调剂情况予以公示。

5、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9年11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地点:菏泽市定陶区卫生健康局三楼会议室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1、笔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