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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山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招聘专职组织员、专职辅导员公告
2019-10-28 10:08:3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西 浏览次数:0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计划组织与协调、言语表达、举止仪表等。

  面试工作将全程录音录像。

  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应于当天公布。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由山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组织实施。

  1.体检有关事宜在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应聘人员需要复检的,应在得知体检结论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山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组织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2.考察内容:对通过考试的应聘人员,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山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五、招聘纪律

  为进一步提升公开招聘的公信力,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确保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招聘单位以及所有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都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351—6338064

  监督电话:0351—6533089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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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19年山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公开招聘专职组织员、专职辅导员岗位表.docx

  2.2019年山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公开招聘专职组织员、专职辅导员报名登记表.docx

  山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2019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