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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安徽合肥师范学院辅导员招聘公告
2024-05-06 17:04:47   地区:安徽   浏览:0

  为做好2024年度合肥师范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辅导员30名,纳入学校事业编制,详情见附件1《合肥师范学院2024年度辅导员招聘计划》。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较强的学生工作综合素质,具有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担任班长,团支部书记,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及其他重要学生工作组织的主要负责人一年以上(有本科高校工作经历者除外),具有博士学位的考生须具有学生干部工作经历一年以上;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能潜心育人,甘于奉献,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全面履行学生辅导员岗位职责;

  (五)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学位者具有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

  (六)应聘者中硕士研究生年龄须为30周岁以下(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有本科高校工作经历一年以上者,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七)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且达到《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中规定的体检合格标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者通过合肥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人才招聘系统”(https://zp.hfnu.edu.cn/recruit/index.html)网上报名(建议使用360极速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9:00至2024年5月17日17:00。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实名注册。进入招聘系统后,点击【去注册】,在弹出的窗口中填写注册信息:姓名、身份证号、邮箱账号、手机号码,点击【发送验证码】,输入收到的验证码(登录邮箱查收验证码邮件),点击【确定】,注册完成。邮箱会收到账号和密码,使用收到的账号密码登录系统。

  (2)应聘岗位。注册账号成功后,在“招聘岗位”栏目选择相应的辅导员岗位,并点击“我要应聘”,系统将出现“投递岗位成功”提示。

  (3)完善信息。应聘者返回招聘系统首页,进入个人账号页面,按要求填写“基本简历”,填写过程中请及时点击【保存】,保存信息,并将以下材料在人事招聘系统的“简历附件”处上传: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暂未取得的,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毕业学校院系盖章的能如期毕业并取得证书的证明,获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