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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唐山市妇幼保健院选聘高层次人才公告(二次)
2019-10-22 11:17:5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北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为填充我院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选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高层人才18名,现将本次选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和信息发布

  我单位拟公开选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高层次人才18名,招聘的岗位、人数、岗位条件等详情见《附件1:唐山市妇幼保健院2019年二次选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

  2019年10月21日-10月29日,在“唐山事业单位招聘网”(www.tssydwzpw.com)、“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wsjkwyh.tangshan.gov.cn)“唐山人才网”(www.tsrcw.com)发布招聘信息,公布招聘的岗位、人数、条件以及报名、考试安排等。在招聘过程中,如有其他重要通知事项需要发布的,将主要使用“唐山事业单位招聘网”,请报考者注意浏览。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及以下(1978年10月21日以后出生;报考岗位1、2者,如具备主治医师及以上资格,可放宽至45周岁,即1973年10月21日以后出生)(见《唐山市妇幼保健院2019年二次选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考生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上专业名称必须与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完全一致,一字不差,专业要求有“类”或“相关专业”的除外。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需取得国家教育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其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凡涉及到年龄、工作时间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9年10月21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试用期(服务期)内的公务员、2020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报名方法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8日-29日;

  报名地点:唐山市妇幼保健院南湖院区人事科;

  报名地址:唐山市路南区和泰道1号;

  联系电话:0315-2721809。

  2、报名要求。报名者需从网上下载填写并打印《附件2:唐山市妇幼保健院2019年选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粘贴照片,本人签名必须手签),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和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