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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淄博沂源县政务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9-10-21 13:29:4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淄博志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为沂源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人,主要从事县政务服务中心帮办代办、一窗受理等工作。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2、热爱政务服务,责任心强;

  3、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0月31日以后至2001年10月31日前出生),身体健康;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曾被辞退、开除公职的;受过刑事处罚的;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被纳入不良诚信记录的;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应聘条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

  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站:沂源县人民政府网站

  报名网址:http://www.yiyuan.gov.cn

  报名时间:2019年10月31日08:30—11月1日16:00。

  查询时间:2019年10月31日08:30—11月1日17:00。

  缴费时间:2019年10月31日08:30—11月1日24:00。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内容,按规定的报名时间(以报名系统时间为准)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全面、详实地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并上传本人一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30K以下电子照片,纯色背景,JPG格式)。因信息填报不够及时、全面、准确而导致未通过审核的,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须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身份证及信息必须一致。

  应聘人员在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经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在报名时间内,初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可根据情况修改完善信息后继续报名。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变造证件、证明(其他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报名、笔试等有关信息及笔试成绩、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等环节的信息在沂源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应注意及时登录网站查看。由于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2、网上初审: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提交的照片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招考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同时做好相关咨询工作。对符合应聘条件的,应初审通过;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要初审不通过并说明原因,其中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的材料。对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招考单位应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考生在招聘单位审核通过后,须携带相关证明材料于2019年11月1日(9:00-11:30;14:00-16:30)到淄博志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沂源县健康路北首)办理免缴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

  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级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