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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梅州市总工会下属事业单位梅州市工会事业发展中心招聘公告
2019-10-19 09:40:1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及《关于做好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明电〔2012〕251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梅州市总工会下属事业单位梅州市工会事业发展中心因工作需要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职业操守。

  (三)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者技能等条件要求。

  (四)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五)报考年龄为30周岁以下(报考年龄的计算日期截至2019年11月7日;应届毕业生可不受年龄限制)。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二)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三)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或参加广东省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约且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四)被有关部门列入涉严重失信人名单的当事人。

  (五)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的人员。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报考的情形。

  二、报名和领取准考证

  (一)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准确选择符合报考的岗位。

  2.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及职称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3.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广东省统一选聘到村任职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应聘,应在报名时一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名时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不享受加分政策。

  4.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二)报名时间

  2019年11月5日、6日、7日共3天。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三)报名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

  报名地点:梅州市梅龙东路2号工会大厦5楼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3-2166111

  (四)报名材料

  报考人员应提供如下材料:

  1.粘贴有报考人员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片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该表格需双面打印,见附件2),另附一张同底二寸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以报考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为照片名称)。

  2.报考人员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书及其他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在职(岗)人员报考,还需提供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五)领取准考证

  报考资格经报名审核合格的人员,凭本人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于2019年11月14日到招聘单位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

  开考条件: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该招聘岗位原则上不予开考,特殊岗位经批准后予以开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