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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浙江省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3人公告
2019-10-19 10:00:5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因工作需要,经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1.浙江省嘉兴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为公益一类正科级事业单位,承担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环境应急监测和风险预警监测工作,为重大活动与重大案件提供生态环境监测保障。为全市生态环境管理与决策提供技术支持。对县级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提供技术指导。协助做好全市生态环境执法监测工作,编制并提供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报告和有关生态环境状况分析报告。2009-2012年连续4年被浙江省环保厅评为全省优秀监测站,“十一五”环境质量报告获全省一等奖、全国二等奖,2008年全省技术比武三等奖(5年1次),2008-2011年质量管理三年行动考核优秀单位等。

2.嘉兴市生态环境应急监控与事故调查中心,为公益一类正科级事业单位。承担生态环境信访与纠纷调处工作;生态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和生态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应急物资准备、一厂一档等基础性工作;全市环境污染事故、生态破坏事件、环保涉稳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应急与调查,指导被污染事故破坏的生态环境修复和重建;组织开展环境风险、污染程度评估,预测、预报较大以上环境事件风险;开展应急人员培训,组织应急演练。

二、招聘计划和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推出岗位3个,招聘工作人员3名。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所需专业 学历、学 位要求 备注
浙江省嘉兴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环境监测1 1 环境科学与工程(0830)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环境监测2 1 化学工程(081701)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嘉兴市生态环境应急监控与事故调查中心 应急处置 1 环境科学与工程(0830)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本次招聘在全国范围内面向社会(在职)人员或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生,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能吃苦耐劳。

(三)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学历学位等要求。社会人员报考的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19年11月15日前取得(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生报考的,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

(四)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11月15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即1978年11月15日以后出生)。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3.现役军人。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采取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方式分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

1.现场报名时间与地点:

(1)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1月15日(工作日上班时间),嘉兴市生态环境局人事处(嘉兴市祥和路516号819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