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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浙江省嘉兴市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3人公告
2019-10-19 10:01:2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因工作需要,经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嘉兴市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1.嘉兴市农村合作经济指导服务中心,是嘉兴市农业农村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该单位负责贯彻实施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和闲置宅基地、闲置农房利用;贯彻落实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政策措施,指导加强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规范发展,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承担村级集体经济审计、统计等工作。为农业农村发展提供决策咨询和对策建议。

2.嘉兴市农业综合检验检测中心,是嘉兴市农业农村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该单位负责承担农业投入品、农业环境、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检验检测工作;开展检测技术研究和交流培训。

二、招聘计划和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推出岗位2个,招聘工作人员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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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本次招聘在全国范围内面向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能吃苦耐劳。

(三)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学历学位等要求。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19年11月15日前取得(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11月15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即1978年11月15日以后出生)。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3.现役军人。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采取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方式分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

1.现场报名时间与地点:

(1)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1月15日(工作日上班时间),地点:嘉兴市农业农村局人事处(嘉兴市花园路758号 331室)。

(2)2019年10月26日(9:00-12:00),吉林大学前卫南区体育馆篮球馆(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

报名人员应携带相关报名材料。

2.网上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1月15日。

报名人员可于规定时间将报名登记表及相关材料扫描件电子稿发送至报名邮箱:jxsnyncj@yeah.net,文件名为“应聘岗位+专业+姓名”。相关报名材料可在考试前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所提供材料不全或材料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

3.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黏贴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

(2)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10日内,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将初审结果通知本人。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学科)要求参考教育行政部门专业目录设置(审查),对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名称与专业要求不一致的,由招聘单位根据所学专业方向审核确定。

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不到招聘计划人数的2倍的,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