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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福建省漳平市事业单位招聘71人公告
2019-10-19 09:53:3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福建 浏览次数:0

4.笔试成绩及合格线将在漳平政府网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的成绩为准。考生的笔试卷面成绩必须达到笔试合格线方可进入面试。

(二)面试

1.面试方式。本次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查报考者的理论政策水平、思维反应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履职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和能力,满分为100分。

2.面试人选的确定。进入面试的考生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选中产生,按照各职位招聘人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不足3倍的,按上线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3.资格复核。面试前市人事考试中心对进入面试的报考者进行报名资格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录机关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资格复核期间,报考者因故放弃面试(须提交书面放弃声明)的,或经资格复核不符合条件而产生的空额,在报考该职位且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员。通过资格复核的正式面试名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在漳平政府网公布。各招聘单位面试递补截止至正式面试日开始前5个工作日。

(三)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1.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

2.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人数时,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

3.同一职位的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名次排列按含加分后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如遇含加分后的笔试成绩相同,以不含加分的笔试成绩高者确定;如不含加分的笔试成绩再相同,另行加试一场面试,以加试的面试成绩高者确定。

五、体检和考察

1.根据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部分行业对岗位体检标准有明确规定的,按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制订的标准执行)。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3.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4.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因体检、考察缺席或不合格而造成招聘职位空缺的,原则上从报考该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

六、聘用

1.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合格的人员中综合考虑,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市人社局审核。在审核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或聘用条件的,可取消聘用资格。

 

2.拟聘用人员在漳平政府网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笔试、面试成绩等,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前因拟聘人员自动放弃或在公示期内收到举报反映有关问题且经核实后确实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而造成招聘职位空缺的,原则上招聘单位应从报考该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因特殊原因招聘单位不要求递补的,应提出不符合递补的理由,并报市人社局同意。

3.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或有反映经调查核实不影响其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正式办理聘用手续。被确定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

4.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并由各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5年。受聘人员不服从工作安排或拒签订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

5.受聘人员工资、福利、保险待遇按照漳平市事业单位同类工作人员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