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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黑龙江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9-10-17 15:29:3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黑龙江 浏览次数:0

  根据《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发〔2011〕6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66号)等文件要求,省委网信办所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单位名称:黑龙江省网络空间研究中心(黑龙江省信息安全测评中心)

  主管部门:中共黑龙江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单位性质:公益一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预算拨款。

  主要职责任务:开展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域科学技术研究,承担互联网舆情信息和网络安全态势监测、应急处置工作,承担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受理工作,承担信息化发展技术支撑工作,开展信息技术服务和保障工作,开展网络和信息安全测评工作,为全省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提供战略支持、研究支持、人才支持和技术支持。

  二、招聘岗位(10名)

  网络舆情监测与研究岗位2个,网络传播研究岗位1个,文字综合岗位2个,信息化研究岗位1个,网络安全监测与测评岗位2个,科研管理岗位1个,信息技术项目开发与管理岗位1个。

  另外,根据工作需要,省委网信办将从入围人员范围内聘用若干名编制外工作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较高的政治觉悟。

  3.爱岗敬业,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

  4.中共党员优先。

  5.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具

  有网信相关工作经历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可放宽至40周岁(1979年9月30日以后出生)以下。

  7.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8.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处于处分期内人员。

  3.在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公务员和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5.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的人员。

  6.有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1日-10月25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需填报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E-mail:hljwlkjyjzx@163.com(邮件主题为:应聘岗位+姓名+学历+学校+专业)。

  3.考试费用。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费政策的通知》(黑价联〔2017〕51号)要求,笔试每人每科收取45元(现场资格复审时收取),面试不收费。

  4.注意事项。①考生需认真填写,详实准确地填写个人报名资料;②考生对所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③考生的学历、专业及工作履历必须与应聘岗位要求一致;④考生报名照片须为近期蓝底彩色免冠照片(生活照、风景照、美颜照不予审核);⑤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⑥考生必须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号报名;⑦符合《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要求享受加分政策的人员,报名时须填注,否则不予加分;⑧报考人员需时刻关注“龙江先锋网”发布的公告,且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因个人原因导致错过招聘中任何环节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应聘同一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报名时间截止后,如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此比例要求,原则上缩减、取消或合并该职位的录用计划。特殊情况,经研究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