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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公告
2019-10-18 11:48:5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南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7号)、《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郴组〔2016〕11号)等文件精神,经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2019年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8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1.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8名,具体招聘岗位、计划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19年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

  2.招聘公告及招聘各环节相关信息可通过以下网站查阅: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czrsj.czs.gov.cn)、郴州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61.187.189.252)、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门户网站(http://www.czzfgjj.cn)。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具体条件,详见《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

  (1)报考计算机岗位的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即在1988年10月22日以后出生;报考其他岗位的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即在1983年10月22日以后出生。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3)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报考专业参考《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所学专业或专业类已列入上述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或专业类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或专业类未列入上述目录,但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或专业类要求的,由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集体研究决定。

  (4)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均须在2019年11月30日前取得,未在2019年11月30日前取得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5)岗位要求从事工作经历、任职等计算时间,均截止至2019年11月30日前,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截至公告发布之日,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截至公告发布之日,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考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组织网上资格审查)。笔试后、面试前由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组织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特别提示:请报考人员下载《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对应找到本人专业名称,准确填写本人报名信息,以便及时、准确选择合适的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