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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天津静海区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第二次招聘方案
2019-10-17 07:30:4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天津 浏览次数:0

  为满足天津市静海区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根据国家和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8名。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

  4.年龄30周岁以下(1988年10月28日以后出生);

  5.符合招聘岗位学历、学位要求;

  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8.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

  5.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现役军人;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岗位查询

  具体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天津市静海区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度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19年10月16日9:00,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静海人才信息网发布招聘信息。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

  静海人才信息网:http://www.tjjhrc.com

  (二)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

  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均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上进行。网址:http://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8日9:00至11月1日17:00。

  审查时间:2019年10月28日9:00至11月2日17:00。

  笔试缴费时间:2019年10月28日9:00至11月3日17:00。

  本次招聘,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以及伪造、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静海区卫生健康委负责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表进行审查。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待审查和通过审查后均不可改报其他职位。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或改报其他职位。

  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此比例要求的,适当减少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报考岗位不能开考,且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完成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2019年11月5日9:00至16:00。

  笔试考务费每人45元。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本人身份证、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低保证和户口本;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本人身份证、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经审核确认后,在缴费期间内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办理地点:中国北方人才市场307室(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29号)。

  办理时间:2019年10月28日至11月3日

  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