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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阜新市清河门区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公告
2019-10-17 07:33:0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辽宁 浏览次数:0

  根据阜新市清河门区教师队伍实际,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阜新市清河门区教育和文化旅游局所属4家事业单位计划招聘教师39名,其中初中教师9名,小学教师20名,幼儿教师10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10月21日(含)至2001年10月21日(含)期间出生〕;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热爱教育事业,自愿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与应聘岗位相对应的学历专业和教师资格(见附件1)。

  现役军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试用期或服务期内的、在读的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的普通高校非应届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服务期未满的特岗计划教师,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也不得报名。

  在民办教育机构或其它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未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须提交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或者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如出现纠纷由应聘者自负责任。

  (二)学历学位条件

  报考小学和初中教师者须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幼儿教师者须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报考程序

  (一)信息查询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相关信息的查询网址:辽宁省阜新市清河门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xqhm.gov.cn);并注意查询报名考试期间的补充信息。

  (二)报名要求

  本次招聘采取诚信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签订诚信承诺书。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1日至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双休日不休息),逾期不予办理。

  2.报名地点:辽宁省阜新市清河门区职业技术高中一楼西侧(清河门区进贤路和清远街交汇处,清河门区医院西侧对过)。

  3.报名携带材料

  (1)全日制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1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中国教师资格网“证书验证”结果全屏截图1份。

  (4)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如不能提供报到证原件,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5)近期同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6)按照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规定,考试费为50元,现场报名时上缴。阜新市清河门区建档立卡贫困户考生(稳定脱贫户除外)可以免交考试费用。

  (7)《2019年阜新市清河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2019年阜新市清河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报名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2、附件3)请考生本人自行下载并填写,电子版发到清河门区教师招聘专用邮箱(qhmjszp@163.com),上传文件命名为: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姓名,纸质版1份报名时上交。

  (8)应聘人员自备纸质档案袋,在封皮标明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姓名、联系电话。

  4.领取准考证时间:11月13日至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持身份证和缴费收据到阜新市清河门区职业技术高中一楼西侧领取),未按规定时间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三)注意事项

  1.每位应聘人员只允许申报一个招聘岗位,同一岗位的报名人数达不到1:2比例时,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