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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东营市技师学院招聘公告
2019-10-17 07:33:2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空缺情况,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现将东营市技师学院2019年度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8年10月24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且未重新加入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服务年限未满(含试用期)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纪检、财务、审计等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经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同意,须于面试前资格现场审查时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须如实准确填报,并在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毕业之前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均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9年10月24日为截止日期。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及条件要求见《东营市技师学院2019年度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计划一览表》(附件1)。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1、个人报名

  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4日9:00-10月26日16:00

  查询时间:2019年10月24日11:00-10月27日16:00

  报名网站:东营市技师学院(http://www.dyjsxy.com/)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资料。上传的证件照片为清晰的近期照,按报名网站提示要求处理好后上传报名系统,照片处理工具须从报名网站下载。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19年10月26日16:00报名截止后,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应聘人员,将不能修改报名信息,也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下简称“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

  应聘人员网上报名填报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相一致,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重要报名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应聘人员可于2019年10月24日11:00-10月27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9年10月24日11:00-10月28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19年11月20日9:00—11月23日9:3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2019年东营市技师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资格审查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