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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温州瑞安市医疗服务集团及其他医疗卫生单位招聘公告
2019-10-17 07:36:3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根据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号)、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瑞安市医疗服务集团及其他医疗卫生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对象基本要求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二)身体健康,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三)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户籍、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执业(职业)资格等要求。

  招聘岗位及其他要求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2019年瑞安市医疗服务集团及其他医疗卫生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报考专业资格审查按《2019年瑞安市医疗服务集团及其他医疗卫生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附件2)执行。

  (三)瑞安市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报考的,须在2019年10月23日前取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并在报名时提供。

  (四)全日制普通高校双学历的报考人员以第二学历专业报考的,其第二学历须为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学历,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验。

  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3日(周三)至24日(周四),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浙江省瑞安市公共卫生大楼(瑞湖路333号)三楼多功能厅。

  3、报名材料:(1)如实填写《2019年瑞安市医疗服务集团及其他医疗卫生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

  (2)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证书或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由工作单位出具)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同底免冠彩色一寸照片三张。

  每科考试费用为50元,两科共计100元。

  每个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在报名过程中,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不正当手段获取报名资格,或以凑足报考人数为目的、恶意串通报名的,一经发现按弄虚作假行为处理。

  (二)资格审核

  由聘用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对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市人力社保局负责监督。经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根据我市卫生人才的实际情况,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开考比例为2:1。不足开考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或不开考,核减后的实际招聘计划数在瑞安市人力社保局网站、瑞安市卫生健康局网站公布。如所报岗位不开考的,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紧缺岗位(岗位代码:004、005、006、007、011、014、016、019、023、044、045、046、052、059、060、061、062)不设开考比例,以实际报考人数开考。

  (三)考试

  1、本次招聘考试采用笔试的形式(001岗位除外)。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1)卫技类岗位的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考试总成绩=《专业知识》×7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3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2)非卫技类岗位的笔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考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报考人员必须参加所报岗位的两科考试,否则笔试成绩无效。本次考试《专业知识》和《综合应用能力》科目采用网络评卷、《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采用读卡评卷的方式,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试行)》规定,除零分、缺考和违纪违规等特殊情况外,其他情况不予查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