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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沧州市青县招聘党群系统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2019-10-16 11:08:2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北 浏览次数:0

  根据沧州市委组织部、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沧人社字〔2011〕133号)有关规定,经县委研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根据招聘计划,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对象、招聘数量、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数量、岗位:

  青县广播电视台招聘事业人员9名,青县县委办公室电子政务中心招聘事业人员3名,青县县委组织部人才管理中心招聘事业人员1名,青县县委网信办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招聘事业人员2名,此次共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名。各招聘单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2019年青县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应聘人员可以通过青县政府网站查询报考信息。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年龄等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要求具有青县常住户籍或青县生源地考生(报考者配偶或父母具有青县常住户籍的,报考者可视为具有青县常住户籍);2019年应届毕业生和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不限户籍;

  7.年龄一般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2001年10月15日至1984年10月15日出生),特殊岗位年龄要求另其规定(详见《2019年青县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8.凡报考此次招聘的考生涉及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9年10月15日。考生一律由本人现场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对本人所提交个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与报考岗位要求相一致,原始有效证件和材料相一致,如弄虚作假,本人承担一切责任;考试当天,保证遵守考场规则;若有违反,愿按相关规定接受处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全日制普通类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人员待遇:

  此次招聘的15名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纳入编制管理,工资福利待遇按现行政策执行。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9年10月15日至2019年10月23日在青县政府网和青县电视台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4日上午9:00至2019年10月28日下午5:30(周六日休息)。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具体地点:青县人社局二楼大会议室

  电话:0317-4123161

  3.报名要求: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招聘岗位。报名时需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和相关资格证书原件以及复印件各一份、3张近期蓝底1寸免冠照片。《青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现场报名现场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