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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山东省东营市生态环境局利津县分局招聘5人公告
2019-10-16 11:34:5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因工作需要,东营市生态环境局利津县分局委托利津县政和劳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性质及职责

本次招聘驾驶员1名,环境协管员4名,招聘人员为编外工作人员,不纳入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不具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与利津县政和劳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在利津县辖区内从事车辆驾驶和辅助日常生态环境监管、突发环境问题应对等工作。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2、具有利津县常住户口;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

4、因需要夜间查巡,仅限男性;

5、应聘驾驶员岗位的应持有C1型及以上驾照,能够熟练掌握商务车、越野车、轿车等小型车辆驾驶,熟悉利津县各乡镇(街道)路线,有2年以上驾龄,无重大交通事故、交通违法行为史;应聘环境协管员岗位的应具有普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熟练掌握办公软件操作;

6、服从分配,因生态环境工作的特殊性需适应艰苦条件下工作和加班需求;

7、应聘驾驶员岗位的有在企事业单位从事驾驶员岗位经历的,应聘环境协管员岗位的有一定文字工作基础、环境服务工作经验或环境相关专业的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

8、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参加应聘。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经有用人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5日起至2019年10月17日

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3、报名地点:利津县政和劳务有限公司(欧式商业街南首路东)

4、报名时需提交《报名表》(用A4纸,手写打印均可)和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其中报名表上贴1张,另附2张,背面注明姓名)及报名费100元。报考驾驶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本人二代身份证、驾驶证、报名表。报考环境协管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本人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提供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相关证明材料。各种证件须提供复印件1份。已签署就业协议或已就业且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须出具协议签署单位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5、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重要报名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应聘人员有隐瞒真实情况、填报虚假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给予其取消本次应聘资格的处理。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

1、笔试时间:10月18日上午9:00-10:30

2、笔试内容:驾驶员岗位考核《车辆安全驾驶知识》(可酌情参考C1驾照科目1考试内容),以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岗位设置合格分数线90分,达到合格分数的按照1:4进入面试。

3、环境协管员岗位考核《综合素质能力测试》(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言语表达、分析判断等方面的能力),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员。因面试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现场公布。